全市注意!重要方案刚刚公布!
大连市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大疫经指办发〔2020〕36号
当前,大连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卫生死角,积极消除病媒生物的孳生环境,有效切断疾病传播的途径,对巩固新冠肺炎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秋冬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方案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24号)要求,按照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结合大连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际,以及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将具有强大动能的群众运动优势转化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确保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两先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基础。
(一)专项行动
1.开展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10月-11月)。(1)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平房棚户区、铁路轨道沿线、桥梁涵洞以及工地等区域和部位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楼院环境整治,城镇居民小区以清理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及时对楼道、小区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物品进行清理。加强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建设,增加清扫频次,垃圾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建筑垃圾管理符合要求,无卫生死角和积水,无生活垃圾积存等现象;加强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清理整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结合“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以农村集贸市场、牲畜棚、饲养厂、畜禽屠宰厂、“三边”“三堆”等区域为重点,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无害化处置,涉疫情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醒目位置设置卫生提示牌、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宣传栏,定期开展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提高公共广场、城市公园和城乡绿化净化美化水平,创造干净、整洁、美观的城乡环境。
(2)加强学校、景区、宾馆和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增加清扫频次,防止垃圾落地,清除卫生死角,加强通风透气,加强食堂(餐厅)、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的扫保和消毒,督促人员保持1米距离。加强学校管理,做好教室、食堂、宿舍、礼堂、体育馆等设施通风工作,改善空气质量,并保持室内清洁;教育学生加强个人卫生与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保证睡眠时间,不随地吐痰、勤换衣、注意口腔卫生,生活用品如毛巾、餐具等应定期消毒;如果学生有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耽误病情,避免交叉感染。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完善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出租的房屋必须合理安排床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督促房屋出租人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3)加强交通工具、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和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轨道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环境卫生死角,加强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洗手间等公共设施的扫保和消毒;对所有来连旅客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测温等管控措施,引导候车(船)旅客分散就坐,避免人群聚集;强化国际货运机组人员入境精准防控,实施“点对点”人员转运,入住指定隔离酒店,落实机组人员测温、餐食等防控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从严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管理,强化登船作业人员管控,严格落实登船作业人员备案制度,落实船岸人员不直接接触等防控措施,严控船岸交流活动,严防港口境外疫情输入。
(1)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冷冻海鲜产品生产企业要以厂区、厂房、车间、食堂、宿舍、办公室和厕所等场所为重点,开展大扫除,清理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妥善处理废弃口罩,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合理布局工作车间、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工位距离,严防各工位工作人员集聚,并保持工作生产期间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水、无垃圾堆放;教育工作人员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实施职工错时就餐、公筷分餐,加强门把手、公用生产工具等消毒;全力做好冷链食品源头端、生产端、市场端、消费端及运输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加强划行归市布局、解决“脏、乱、差”现象;组织对农(集)贸市场、饭店餐馆、商超等流通环节所有摊位进行全面彻底环境卫生清理和卫生排查,认真落实市场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效规范水产售卖管理,不售卖野生动物,取缔违法活禽销售,增加垃圾清扫频次,做到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污水、下水道通畅。特别是对商场超市和室内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的公厕、水池、垃圾桶等基础设施加强扫保,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及时清运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对操作台面、下水道、垃圾桶、卫生洁具、工作服等高频接触部位和市场内垃圾收集点、运输车辆等定时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对商户和摊主开展传染病防控、环境消毒、个人防护等方面知识的科普宣传,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督促其落实好摊位卫生保洁;对与农产品、水产品、食品直接接触的各类仓储、销售人员及保洁等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培训,落实防护措施,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市场交易等环节传播的风险。城市建成区内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3.开展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10月-11月)。在城区要积极推进城区旱厕等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的规划和改建工作,要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完善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对正在拆迁的区域,要按照“先建后拆”和“配建公厕与新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进行,达到无蚊、无蝇、无蛆、无臭的卫生厕所要求,有效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加强垃圾中转站(压缩点)和城市广场、医疗卫生机构、商场、学校、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区域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做到卫生干净、无异味,按要求进行消杀作业,及时维修损坏设施,确保开放时间和有专人值守;落实公共广场、居民共用区域地面、绿化带内和地下通道及周边地面环境卫生责任,及时清除痰迹、口香糖等污渍,加大洗扫频次,彻底清除城市公园内卫生死角、海滩垃圾,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补植,对各类环卫、公共设施进行清洁维护。
在涉农地区,要严格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改厕质量,认真落实农村改厕“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的四级包保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做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公厕)建设。加强厕所粪污处理,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引导农户积极做好自用户厕的使用和粪便消毒消杀工作,通过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加强文明如厕、日常保洁、卫生防疫等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改变不良陋习,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方式。
4.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2020年12月-2021年3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将新冠肺炎和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作为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具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测温、扫“辽事通”健康码,不扎堆、不聚集,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出现发热、咳嗽症状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通过横幅、电子屏、灯箱广告、宣传栏、“给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倡导市民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常消毒,戒烟限酒,实行分餐、公筷公勺,生熟厨具分开,海鲜煮熟食用,不滥食野生动物,践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和“三减三健”,有效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5.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专项行动(2020年12月-2021年3月)。贯彻《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挥文明单位示范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将文明卫生知识的传播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相融合,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主动学习、掌握必备的健康技能,革除随地吐痰、扔垃圾等陋习,实施垃圾分类,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坚持正确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注重咳嗽礼仪、公共场所不吸烟等生活习惯;针对人行道上乱停车、背街小巷管理、集贸市场和车站码头周边治理、“僵尸车”清理等老大难问题,全面强化各项管理措施,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综合水平,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守法意识,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6.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行动(2020年10月-11月)。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有关规范开展全域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学校、农(集)贸市场、商超、宾馆饭店、中小餐饮店、医院、机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单位,以绿地公园、公厕、地下管网和垃圾压缩站、中转处置站等为重点场所,建立完善防蚊、防鼠、防蝇、防蟑措施,开展清除“四害”行动;加强各类工地、居民小区的内外环境、地下室、地下车库、污水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及时清除积污场所、积水和黑臭水体,对不能清除的积水要进行蚊幼控制,并做好灭鼠毒饵站等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垃圾、污水、污物,从源头上消除、减少病媒生物孳生的环境和条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要达到C级标准,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7.健康细胞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12月-2021年3月)。以区市县(先导区)为单位,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到2021年3月底,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企业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0%、20%、40%、50%、50%、20%。
8.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2020年12月-2021年3月)。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推行明厨亮灶。食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合格证明。落实卫生保洁和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管理和转运处理。
(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进”活动
1.爱国卫生运动进基层党建(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将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示范作用,积极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开展。
2.爱国卫生运动进校园(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全市每所学校均要建立1支由老师和学生共同组成的爱国卫生监督员队伍。加强监督员能力培训,使监督员具备协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协助传染病疫情防控的能力。活动期间,爱国卫生监督员要积极通过组织主题班会、班级活动日、专题板报(校报)、开设广播专栏、卫生流动红旗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清洁校园、清扫教室寝室、健康知识普及等活动。
3.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村屯(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每个社区、村屯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组建由社区党员、楼长、村民小组长、居民自愿者等组成的爱国卫生监督员队伍。由街道(乡镇)定期组织爱国卫生监督员能力培训。通过开展卫生评比、楼长拉练大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监督员对社区、村屯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病媒防制、垃圾分类等工作的监督协管制度,引导爱国卫生监督员与驻街企业、辖区居民加强沟通联系,织密群防群控防线。
4.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均要明确兼职爱国卫生协管员(控烟监督员)。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协管员工作制度,通过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使协管员队伍切实担负起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义务宣传员、指导员、协管员、联络员。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要发挥示范作用,切实维护好环境卫生整洁,营造健康工作环境,要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方式。
5.爱国卫生运动进企业(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全面推进企业工作场所防护行动,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完善企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工作环境整治和职业健康防护,完善职工文化体育场所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利用工会组织,开展职业防护知识宣讲和健康环境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方案,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市总指挥部环境整治组工作职责,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全面统筹、综合协调,压实“四方”工作责任,针对问题难点、工作盲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二)健全队伍,强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加强各级爱国卫生工作队伍建设,明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编制、职能和人员,加强财政保障力度。在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加强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建设。
(三)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全方位立体宣传格局。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创新活动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落实防控工作措施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限期整改。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提高认识,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大爱卫发〔2020〕23号)一并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每周五、周六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日”制度,专项行动情况一月一报,并于专项行动结束3天内报整体总结和数据统计表(大爱卫发〔2020〕23号文件附件);“五进”活动情况一月一报,并于2021年4月30前报阶段性总结、于活动结束3天内报整体活动总结,要突出数据和特色工作;各项工作紧急和重要情况随时上报(联系人:王众,邮箱:,电话:39052522)。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新闻大连”编辑制作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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